新华社广州3月19日电(记者赖少芬)广州市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一项有关青少年消费行为的最新调查显示,青少年虚荣消费和冲动消费行为倾向较强,而理性消费行为较弱。有关专家建议,应该从小就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的理财能力和理性消费的观念。
这项调查显示,青少年每个月可以动用的金钱,100元以下的占36.5%,100元至200元的占23.1%,201元至400元的占19.2%,401元至600元的占9%,600元以上的占8.3%。青少年的零用钱主要是用来购买衣服鞋袜、消闲刊物、参考书,到西式快餐店消费,以及看电影等。
调查结果表明,39.6%的青少年认为“自己有很多用了不久便不再用的东西”。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副所长陈冀京说,由此可见不少青少年在购买东西时,可能会因为受他人的影响,从众消费,或可能被商品的外观所吸引,凭一时的冲动而购买,买回来后却发现并非自己所需要的而闲置一旁。相当多的孩子存在乱消费、高消费、理财能力差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在青少年中开展理财教育。
陈冀京说,从小就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的理财能力,指导孩子熟悉、掌握基本的金融知识与工具,从短期效果看是养成孩子不乱花钱的习惯,从长远来看,将有利于孩子及早形成独立的生活能力。
陈冀京建议,教育孩子学会理财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教孩子从小懂得对需要什么和想买什么加以区别;带孩子到家长工作的地方参观,让孩子懂得劳动和金钱的关系,以及花钱的限度;教孩子懂得区别物品的贵和贱,使他们对理性花钱有初步概念;在可能的情况下,将每个月的零花钱一次性全给孩子,但如何花,由他们自己决定,培养他们的自决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