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新华社的一篇报道说:河北省教育厅对今年高考中各市县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行审查时发现,有80名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教育部门指出,一些学生为达到高考录取时“加分”的目的,千方百计地走“后门”、拉关系,甚至制造假证明、假材料,以骗取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荣誉。
高考作弊有多种形式与途径,这一种在考场之外。考场之外可能产生的弊端,更分散,更不容易控制,给高考公正乃至整个教育公正带来的伤害更大。
“按有关规定,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普通高校录取时要加10分,只有两次获校级、两次获县级和一次获市级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才有资格申报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尽管“记者采访时发现,石家庄、邯郸、保定等地还出现了专门为学生制造‘假荣誉’称号、假手续的公司,有的还使用高科技防伪技术”,但高考时用得上的假荣誉,不同于大街上买到的假文凭,它们要走“后门”,拉关系,要通过学校、市县的一层层“申报”,才能达到目标。
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上形成了一条妨害公正的人际链条。这实际上是一种“蛀害”———随着一名学生被送入大学,一长串的不公正,不公正的人,不公正的心灵,都留在教学和教育行政系统内部。下一轮的不公正,仍然会在这条线上发生。报道说,从河北省的情况看,分数高一分就可以挤下来700多名考生,这种情况产生的不公正,应该说是触目惊心的。
学生在校时获得的荣誉成了高考寻弊之途,是因为这种荣誉在高考时要加分。反过来,加分成弊,就有可能毒化学校的荣誉。从原理上讲,荣誉是不需要加分的,因为在人生中,荣誉本身就是“加分”。真实获得的荣誉也不需要补偿,因为它并没有“亏空”。
由于高考具有“不测之险”,高考整齐划一的标准难以考查出学生的特色,所以人们希望能够把学生平时更多的内容拿到高校录取标准中来综合参考,如,会考成绩、各种奖励,乃至高考之外的保送。这个思路我觉得是成立的,也可能是一个方向。它的一个好处是降低高考风险;它的第二个好处其实是降低了平时优秀学生的高考风险。但是,它同时也从另一个方面增大了高考风险,不公正的风险。有此一险便值得慎重。
荣誉本来就是精神和心灵之所获。一个学生不带着平时的荣誉走进考场,他并没有失去什么,他的优秀素质还在身上,等着发挥。但是因为别人的“荣誉加分”而落榜的考生,在考场上和试卷上是找不回来这个分数的。没进考场他就先输了几分。考场上决胜的几分,要到考场之外学校的荣誉中争取,考场本身的公平性就成了问题。荣誉成为高考分数的等价物,就可能把学校的荣誉体系、荣誉标准搞乱。
荣誉应该是独立出来的东西,尽管学校的荣誉难免与分数有关,但荣誉不应该是固化的分数。人生的一切得失都没法固化。以高考的荣誉加分固化一些同学的优势,在公平的伦理上值得怀疑。在这个意义上,新华社记者提出的“还应当制定出全国统一规范、有防伪标识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格和识别系统”,我并不以为然。
荣誉不需要加分
8月27日新华社的一篇报道说:河北省教育厅对今年高考中各市县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行审查时发现,有80名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教育部门指出,一些学生为达到高考录取时“加分”的目的,千方百计地走“后门”、拉关系,甚至制造假证明、假材料,以骗取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荣誉。
高考作弊有多种形式与途径,这一种在考场之外。考场之外可能产生的弊端,更分散,更不容易控制,给高考公正乃至整个教育公正带来的伤害更大。
“按有关规定,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普通高校录取时要加10分,只有两次获校级、两次获县级和一次获市级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才有资格申报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尽管“记者采访时发现,石家庄、邯郸、保定等地还出现了专门为学生制造‘假荣誉’称号、假手续的公司,有的还使用高科技防伪技术”,但高考时用得上的假荣誉,不同于大街上买到的假文凭,它们要走“后门”,拉关系,要通过学校、市县的一层层“申报”,才能达到目标。
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上形成了一条妨害公正的人际链条。这实际上是一种“蛀害”———随着一名学生被送入大学,一长串的不公正,不公正的人,不公正的心灵,都留在教学和教育行政系统内部。下一轮的不公正,仍然会在这条线上发生。报道说,从河北省的情况看,分数高一分就可以挤下来700多名考生,这种情况产生的不公正,应该说是触目惊心的。
学生在校时获得的荣誉成了高考寻弊之途,是因为这种荣誉在高考时要加分。反过来,加分成弊,就有可能毒化学校的荣誉。从原理上讲,荣誉是不需要加分的,因为在人生中,荣誉本身就是“加分”。真实获得的荣誉也不需要补偿,因为它并没有“亏空”。
由于高考具有“不测之险”,高考整齐划一的标准难以考查出学生的特色,所以人们希望能够把学生平时更多的内容拿到高校录取标准中来综合参考,如,会考成绩、各种奖励,乃至高考之外的保送。这个思路我觉得是成立的,也可能是一个方向。它的一个好处是降低高考风险;它的第二个好处其实是降低了平时优秀学生的高考风险。但是,它同时也从另一个方面增大了高考风险,不公正的风险。有此一险便值得慎重。
荣誉本来就是精神和心灵之所获。一个学生不带着平时的荣誉走进考场,他并没有失去什么,他的优秀素质还在身上,等着发挥。但是因为别人的“荣誉加分”而落榜的考生,在考场上和试卷上是找不回来这个分数的。没进考场他就先输了几分。考场上决胜的几分,要到考场之外学校的荣誉中争取,考场本身的公平性就成了问题。荣誉成为高考分数的等价物,就可能把学校的荣誉体系、荣誉标准搞乱。
荣誉应该是独立出来的东西,尽管学校的荣誉难免与分数有关,但荣誉不应该是固化的分数。人生的一切得失都没法固化。以高考的荣誉加分固化一些同学的优势,在公平的伦理上值得怀疑。在这个意义上,新华社记者提出的“还应当制定出全国统一规范、有防伪标识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格和识别系统”,我并不以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