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上,可以说普遍存在,从精神因素上看,35%患者病前有精神因素。
从心理学定义上,强迫症是以行为强迫、观念强迫、思维强迫为主要表现的一种。以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有意识的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为特征,患者明知强迫症状的持续存在毫无意义且不理,却不能克制地反复出现,愈是企图努力停止,反愈感到紧张和痛苦。
行为方面,高强度仪式化的重复动作,如关门、数车牌、洗澡,反复检查自己的工作,考试时反复检查已答的内容等。观念方面,拘谨、犹豫、节俭、谨慎、细心、过分注意细节、好思索、要求十全十美,但又过于刻板和缺乏灵活性等。例如认为“男人都没有好的”、“当官的都不是好东西”,明知不对的观点却反复强迫自己认同。
思维方面,忍不住思考一些明知无聊、内容意义浅显明了的问题。如“这朵云是从哪里飘来的?”“人活着有什么意义啊?”
凡能造成长期思想紧张、焦虑不安的社会心理因素或带来沉重精神打击的意外事故均是强迫症的诱发因素,如表现在职场上,是长期的工作压力和突然加大的临时性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