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观念的常见类型及形式:强迫性穷思竭虑是强迫观念最严重的形式之一。患者经常不断地想一些无意义的问题和观念。例如,做母亲的会不断思考自己会不会伤害自己心爱的孩子,甚至怀疑自己会将怀抱的婴儿抛出窗外或用刀剪刺伤;头脑中出现猥亵或亵渎的与自我不相容的表象;对定论事实完全无意义的不断地反问、思索,如桌子为什么是四只脚,人的眼睛为什么只有两只;没完没了地对不可能有的定论进行近乎哲学或钻牛角尖方式的推论,以致搞得病人精疲力竭,苦不堪言,并且可导致强迫性仪式动作。
强迫性回忆。整天陷入一些不必要的回忆,明知其毫无意义,并极力去排除,但是最终归于失败。回忆内容常是琐碎、生活中不重要和缺乏积极价值的事情。强迫性联想亦是本症的一种常见形式。
对立性强迫思维和意向。病人出现一种与正常人相反的思维与意向,明知不对也无法摆脱。例如,患者在高楼、高山、高处有一种并非出于自己意愿,想跳下去的意向;担心自己是否会手握刀、剪杀人或自伤;别人说某人是"坏蛋",他便想到是好人。
强迫性意向。又称强迫性冲动。患者自感内在有一种力量驱使他去做出一些没有理由或毫无根据的行为,又无法克制。例如病人明知无污染,在与人握手或碰到他们的衣服时,非立即洗手不可,这是洗手癖(洁癖)的心理驱动力。通常两种意向行为同时存在,只有通过强迫动作才能较清晰地分析强迫性意向的存在。带有伤害性强迫性冲动亦属本类症状,患者常会出现想打自己亲人、跳楼、跳过飞驶的汽车等,或者做出十分不合理的行为,例如当众脱下自己裤子。虽然患者从不会真正去实现,而是有一定强迫性冲动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