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暑假,我在一家很好的律师事务所找到一份暑期工作。此事务所十二名律师中绝大多数毕业於全美前十名的法学院,而我是唯一的一名暑期实习生,也是他们破例雇用的唯一一名一年级法学生,所以我的压力可想而知。一个多月後,事务所又雇了另一名实习生。那位实习生已结束了三年法学院的学习,并准备去全美排名第一的纽约大学税法专业读研究生。他敏锐的头脑和洗炼的法律写作能力很令我佩服。往往一个错综复杂的案子到他手中,不出一会儿,他就会理出一个解决问题的妥当途径。
更令我感动的是,我们本来是竞争对手,可他却处处帮我。虽然每一个分配下来的工作都有很紧张的期限,但每次我请教他问题,他总会放下手中的事来帮我分析。从他开始工作的第二天起,我回家就再也没搭过公共汽车,总是他开一辆破破烂烂的车先送我回家再回他很远的家;对於我们共同完成的项目,不管我的工作量有多麽少,他都会将我的名字签上。这一切,对於刚刚完成法学院第一年煎熬的我来说,是那样地不可思议。因为在法学院里,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是天经地义的,如果有人主动想帮你,反会被人视为反常。所以,我很疑惑他为什麽会对我这麽好呢?
我的疑问并没有持续太久。在一个周五,下午五时半,我正得意地盘算著怎样在周末好好休息一下,老板给了我们俩人一个项目,在要来的周一上午交上一篇报告。不言而喻,我一切美丽的计划都变成泡影,我们得乖乖地在办公室里度过周六和周日。
星期一我们按时交上了一篇单行10多页的报告,老板要我们做口头报告,并要我们为此报告跟他辩论。这个项目是关於论证我们一位客户可否钻法律的空隙而避免违约的责任。我们的结论是:单从技术方面讲,客户这样做还合法,但平衡各方面因素,我们应建议客户放弃这计划,因为太冒险了。这个答案可不是我们的老板想要听到的。老板步步为营对我们发出质问,最後那位暑期实习生只好低声说出:“我还是觉得那样做是不对的。”他好大的胆子!我们的老板是全美最佳房地产律师之一,在夏威夷州更是德高望重的资深律师,这家伙怎能向我们老板挑战呢?正如所料,我们老板严厉地回答:“我从来不会雇用只为正义著想的律师。”幸而这事最终仍是以喜剧结局,因为老板也被我们这篇报告缜密的逻辑分析和对法律正确的使用说服,从而建议客户放弃计划。
我相信以我们老板的经验和气度,他也被这位年轻的实习生的坚定立场感染。就在那天,这位实习生告诉我,他是一名基督徒。就这样,爱的能力在我眼前显示,我认识到充满爱心的律师绝对可以是“专业素养良好,职业道德一流”的律师。
更重要的是,这件事解除了我长久以来的顾虑:怎样解决律师工作和个人信仰上的矛盾冲突?答案就是:坚持立场,并力求在技术上说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