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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诊断大学生犯罪三类型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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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口角抄刀抡棍手机现金看见就拿教室宿舍校园成案件多发地 案例1 因为在租影碟的时候与他人发生口角,海淀走读大学学生栗某从保安手里接过藏在保卫室里的砍刀,将对方乱刀砍伤。 案例2 因为怀疑同学拿了自己的内裤,海淀职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曹某、许某、杨某、朱某4人,在宿舍里用皮带将何某打伤,并用摄像机把打人的场面全程录下以供欣赏。 案例3

  发生口角抄刀抡棍 手机现金看见就拿 教室宿舍校园成案件多发地

案例1

因为在租影碟的时候与他人发生口角,海淀走读大学学生栗某从保安手里接过藏在保卫室里的砍刀,将对方乱刀砍伤。

案例2

因为怀疑同学拿了自己的内裤,海淀职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曹某、许某、杨某、朱某4人,在宿舍里用皮带将何某打伤,并用摄像机把打人的场面全程录下以供欣赏。

案例3

因为自己深夜回宿舍时嫌保安开门慢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赵某,不但持铁棍将三名保安殴打致伤,还强迫对方脱光衣服互抽耳光,肆意侮辱两个多小时。

案例4

因为自己曾在本校教室内丢过手机,北京应用技术大学学生武某自以为发现了校园管理漏洞,专门混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人员进出多杂的名校,在教室内窃得手机多部。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海淀检察院近日分别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等罪名,对上述4起案件的涉案大学生提起公诉。

在走访多家检察院后记者了解到,目前发生在高校校园内的犯罪已呈明显上升趋势。这一系列的特点表明,防止高校校园犯罪的发生,关键并不在于片面地加强校园保卫工作,而在于对学生自身的教育引导及学校自身的管理建设。

海淀、昌平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记者,发生在高校的犯罪案件,大多集中在教室、学生宿舍及校园周边地区等学生较为熟悉的场所。

案件多发地之一:教室

案件基本类型:盗窃

犯罪嫌疑人:既有本校学生,也有外来人员,两者持平

不久前,中央财经大学外语系张老师上课前趴在讲台上休息,结果提包被人偷走。破案后张老师告诉记者:“偷我包的那个人是名来自外校的大学生,衣着打扮和普通学生一样。学校人来人往流动这么大,保安也不可能对每个人都‘严加盘查’吧?”

对于记者提出的“持本校学生证进入教学楼”的建议,张老师认为不可行:“我们学校经常会来一些外校学生旁听课程。大学毕竟是个开放性环境,难道要把这些渴望得到知识的学生也一概驱逐?”

案件多发地之二:校园

案件基本类型:伤害

犯罪嫌疑人:既有本校学生,也有外来人员,本校学生比例较大

“北外杀人案”发生后,记者经过实地调查发现,如果进入者持合法证件,学校保安也只能是“无奈”地放你进去。对此,海淀检察官庄燕君认为,限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客观上可以起到一定的预防效果,但不能治本。而且,校方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以阻止那些已经出示了有效证件的人进入校园。

同时检察官指出,发生在校园内的犯罪以恶性伤害案件居多。这些恶性伤害案件基本属于激情犯罪,犯罪嫌疑人在一时冲动之下临时起意,学校保卫部门根本不可能对这些突如其来的情况作出预防。

昌平检察院一检察官则对目前民办高校的高犯罪率表示了担忧:“根据统计,2003年昌平区民办高校学生犯罪率要比2001年同期增长了5倍多。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近年民办高校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部分民办高校为得到更多生源在招生时‘来者不拒’,甚至将一些有前科的学生也招进学校。而在处理违法犯罪的学生时,这些民办高校为转移学校犯罪率,又简单地以开除学籍、勒令退学等方式让学生一走了事,将教育‘问题学生’的责任推给了社会。”

案件多发地之三:宿舍

案件基本类型:盗窃、伤害

犯罪嫌疑人:盗窃类多为本校学生;伤害类基本为本校学生

据昌平检察院介绍,该院受理的高校盗窃案件63.6%发生在学生宿舍,犯罪嫌疑人多为本校学生,而被害人则大多是“睡在上铺的兄弟”。

在海淀区,北京国际商务学院的女学生邓某竟然在三年求学生涯里,9次盗窃同宿舍同学财物,现金、手机、文曲星、衣裤、墨镜、图书、影碟,见什么拿什么。对此,该校保卫处的老师也承认,对于这种“宿舍盗窃案”,单纯靠校园保卫工作预防只能是“防不胜防”。

发生在学生宿舍里的伤害类犯罪也是如此。承办过大量高校犯罪案件的海淀检察官叶衍艳告诉记者,在她承办的曹某等4人随意殴打他人、寻衅滋事案中,曹某4人和被害人是同学关系,犯罪因平时矛盾而起。“伤害行为是在紧闭着房门的宿舍里进行的。如果不是被害人被打后报警,恐怕楼下的保安和班主任一直都不会知道此事。”叶衍艳说道。

药方

建立预防网络教育引导学生

朝阳检察院检察官认为,通过多种形式强化法制教育,结合发生在校园中的实际案例进行犯罪预防宣传;建立预防大学生犯罪的网络;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综合整治的方式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咨询中心主任宗春山谈了自己的看法:“从学生角度看,经受了十多年应试教育和‘保姆式管理’的他们,突然投身于大学这个开放性环境,被迫以成人化、个体化的方式去生活,许多大学新生会感到茫然无措。此时他们非常容易受到各种不良的亚文化影响,从而滑向犯罪的深渊。”

宗春山建议,教育界应该进一步重视对大学生的犯罪预防教育,开设专门的犯罪预防课程,甚至可以像中学那样,聘请专门的法制校长来做犯罪预防讲座。同时,开设辅导课,对大学生进行人生观教育和职业生涯教育,通过辅导让大学生学会容忍、尊重他人,从而学会与不同类型的人共处。

南京

成立全国首家“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

2003年3月30日,全国首家“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在南京市浦口区成立。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南京10所高校与浦口区检察院、团委、公安局共同成立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共同研究对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的处理及帮教问题。

天津

2004年1月至4月,在高校相对集中的南开区,法院共受理大学生犯罪案件24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9.5%。在24件案件中,男性21人,女性3人,其中累犯3人;被告人主观上均有犯罪故意,无过失犯罪。

上海

根据检察机关的统计,在2000年至2002年三年中,由公安机关提请、经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大学生共有48人。在这些“校园犯罪”案中,财产型犯罪占了75%。

重庆

据检察官介绍,沙坪坝区现有大专院校9所,电视大学、职工大学等10余所,在校大学生约7万余人。2000年至2003年10月,检察机关共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51件66人。犯罪大学生涉及10所高等院校,其中4所重点大学就有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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