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是指未成年的男女之间发生的恋爱,未成年也就是大约十八岁以下,还处在上学阶段的男女青年,由于对异性的好奇,爱慕,喜欢而产生的恋爱。早恋了就会主动地去接触自己喜欢的异性,并希望能更多的和异性说话,一起学习,做比普通朋友更好的朋友。但是过早的早恋是不允许的,对学习的危害很大。那么早恋是什么样的而心理呢?
早恋,也有叫做青春期恋爱,指的是未成年男女建立恋爱关系或对异性感兴趣、痴情或暗恋。在中国,“早恋”一词带有长辈一方的否定性感情色彩,特别是在校的中小学生为多。经过二十年在中国的调查表明,在中学阶段没有发生过感情的人很少。而大多数都是暗恋、单恋(单相思)。只有相互有好感,才能发展成为早恋。早恋行为是青少年在性生理发育的基础上,也是心理转化为行为的实践。
早恋,按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过早的恋爱。什么叫恋爱呢?难道是暗恋吗?不对,是有过告白的行为(情书,直接告白之类的)的人。严格来说,是男女双方都向对方告白,才能称之为恋爱。如果没有过告白行为,就不能称之为恋爱,不能称之为恋爱就更不能称之为早恋。只有作了告白行为(情书,直接告白等)才能算作恋爱,算作恋爱之后,才能根据受教育阶段判断是否早恋。一般认为在大学阶段以前的恋爱都属于所谓“早恋”。
早恋并不是一个正式和专业的词语,只在中国内地被广泛使用。实际上也并没有正式的标准来界定是否早恋。将青少年由于正常生理和心理发展造成的对异性的爱慕归为“早恋”,显然不科学。一般认为青少年恋爱会带来很多问题,如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学业成绩等,尤其对女孩更为明显突出,但一般不会有太严重的影响。
听过上面的详细介绍,我们对于早恋就能更加的了解了。过早的早恋虽然不好,但是一般的早恋还是有好处的,能使未成年人过早的交际,了解异性,更早的融入社会生活,能更早的适应社会中的千姿百态,对以后的生活有很大的帮助。家长朋友们也不要一味的制止,有些异性的交往也是能够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