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群初中生在北京西单群殴,导致一人死亡,令人震惊的是,这群孩子当中年龄最大的才17岁。如今,许多年轻人喜欢蛊惑仔,崇拜暴力。专家指出,14岁至16岁是非常危险的“犯罪年龄”,一定要十分警惕他们的“暴力崇拜”。
初中生西单群殴
8月23日傍晚,在北京西单民族大世界门前,两个中学生因为不小心碰撞了一下生出口角,继而发生群殴,导致一名15岁的中学生喋血街头,死于非命。北京西城区二龙路派出所民警王东彦,在社区走访调查中发现重要线索,这起伤害致死案在案发后三天被警方破获。
据警方介绍,由于快开学了,女初中生陈杰(化名)邀几位男同学一起到西单买书包。在民族大世界,陈杰等人先进了商场,另一位同学刘佳(化名)走在最后面,在商场门口,一个黄发少年不小心撞到了刘佳。
刘佳冲口而出地说:“你丫看着点。”而黄发少年张龙(化名)则满不在乎地说:“撞你怎么了。”张龙的同伴见状都围了过来。刘佳见对方人多就往商场里面跑,找到一起来买东西的李猛(化名)等人。李猛在这些伙伴里年龄最大,常在外面打架,身上经常带着刀子。听说刘佳挨欺负了,李猛就带着其他几个人要找张龙一伙报仇。
在民族大世界第7号摊位前,李猛等人和张龙一伙碰巧又遇上了。“走,咱出去聊聊。”李猛拉着张龙往外走。张龙随3名同伴和李猛来到中友百货大楼的西北角。刚说一句话,双方就动了手,趁人不备,李猛从裤兜里掏出一把水果刀朝着打他的人捅了过去。
张龙被扎倒在地,张龙的同伴冯涛(化名)的肚子也挨了一刀。一见李猛动了刀,这伙人一下子都跑开了。李猛知道自己闯祸,就跑进了地下通道。张龙捂着胸口跑到民族大世界里找同伴,刚进商场就一头栽倒在地上,再没起来。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侦支队和西单派出所接到报警迅速赶到,封闭现场并走访目击者,几名聚在中友百货门前天桥上神情慌张的男孩进入警方视线,警察便将这伙人带回派出所询问。这几个正是和李猛打架的冯涛等人,于是,死亡少年的身份很快被查清了。张龙,男,15岁,是宣武区某中学初中三年级毕业生,他刚刚拿到高中录取通知书。
根据打架者的描述,公安技术人员对嫌疑人进行了模拟画像。第二天一早,该分局向全区十三个有关单位通报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同时要求派出所将此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社区民警身上,及时在辖区内掌握情况,摸排线索及时收集相关信息。
8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阮增义副局长对此案作出批示,在全市发放了5名犯罪嫌疑人的协查通报,市局刑侦总队派来专案组会同西城警方展开侦破工作。8月26日晚9时,刑警们在新文化街佟麟阁路李猛的家中将其抓获;27日凌晨又将陈杰、刘佳等人传唤到派出所。一个小时内李猛就交代了犯罪事实,这起伤害致死案在三天内成功告破。
据民警介绍,面对询问,几个孩子显得很茫然,他们的法律意识极其淡薄,他们最爱看的电影是《蛊惑仔》,最想做的事就是玩。这五个孩子学习成绩都不太好,都分别交过男女朋友。男孩子总想在女朋友面前表现自己,女孩最想找个男朋友保护自己。
青少年暴力倾向严重
事实上,北京发生这样的暴力案件,在国内其他城市也时有发生。近年来,在林林总总的青少年犯罪现象当中,不难发现,除了动刀杀人之外,还有持枪对抗、殴打虐待、强奸侮辱、毁容致残等等。记者手头就有刚刚被媒体披露的一桩案例:一名11岁的小姑娘,被以班长为首的3个同学4次施以拔头发的“惩戒”,满头乌发差点被拔光,致使小姑娘有些地方的头发已无法长出,经河北省法医门诊鉴定为九级伤残。而小姑娘被拔头发的原因,居然只是因为她“没听班长的话”。
据报道,小女孩名叫青青(化名),今年11岁,泊头市交河镇某小学三年级学生。今年元旦后,有一天上午第三节课下课,青青上厕所回来坐到自己的座位上,想写一会儿作业。这时她们班的班长晓凯大喊晓珍(化名)晓霞(化名)过来拔青青的头发。晓霞说不敢。晓凯过去就打了一下晓霞,晓霞害怕了,连忙答应。
于是,晓凯让晓霞用两手拽着青青的两手,晓珍的两脚踩着她的两脚,然后他们几个就开始拔。青青一喊一动弹,晓凯就使劲打她,还把她的脑袋往桌子上磕。晓凯还威胁她说:“你要是告诉老师和家长,我就用刀子捅死你。”他们拔光了青青头顶上的头发,面积有鸡蛋大小,至今没有长好,且头皮已经变硬。这是他们第一次拔青青的头发。
第二次是在4月初,一天上午第二节课,老师没来。晓凯他们又用同样的方法,拔了青青头后左侧一片。当时晓凯在教室里发令:“你们都趴下睡觉,谁也不许看,谁看就打谁。”青青说,第三次和第四次,也都是在教室里,趁老师不在,他们三个用同样的方法把她脑袋后右侧的一片和两鬓角的头发给拔光了。第四次与第三次相隔仅四天。
与拔光头发的案例相比,浙江校园暴力升级为学生自组团伙买枪相对抗的事实,则更令人震惊。据报道,2001年4月25日,永嘉黄田某中学学生柳某因与同校的黄某有矛盾,便叫来徐某等将对方殴打了一顿,柳也因此受到学校的严厉批评处理。
第二天晚上,当徐某等四人再次来到柳某的寝室里时,被闻讯赶到的值班教师发现,之后,徐某等被带到黄田派出所。调查中,这伙人供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他们中私藏着一支枪!
原来,就读该县某中学的徐某、厉某等人在校期间经常与当地社会上青少年组成的“十八党”团伙发生冲突。为了与他们对抗,徐某等也组建了一个名为“十三鹰”的学生团伙。2000年下半年,柳某想买支枪来去打猎,就通过朋友介绍在其叔叔张某那里,以250元购买了一支单管火药枪,后一直藏在家中。
2001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鹰”在与“十八党”的对抗中败北,他们觉得如果有一支枪在手便可扭转败势。随后,徐某等10人便筹资到黄田镇,以同学关系将柳某的那支枪购买过来,并将枪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此外,几年前,四川12名女中专生通宵折磨同班5名少女,南京两名在校初中生参与特大轮奸案等,都曾经轰动全国。
打架斗殴、刀枪相见、杀人强奸等暴力倾向在青少年犯罪当中,已经屡见不鲜;而山西一中学发生的以硫酸毁容的校园暴力,酿出的惨祸却不多见。据报道,2001年12月,山西襄汾县的古城中学发生一起初中生用稀释硫酸打架事件,20人被烧伤,13人毁容。
14至16岁是“犯罪年龄”
少年暴力倾向,令人触目惊心。从近几年我国少年犯罪的情况来看,也不难看出犯罪低龄化、在校学生团伙犯罪增多、暴力抢劫犯罪多、作案方式成人化、作案手段凶残化和科技化等特点。尤其是低龄化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以至于专家们把14至16岁这个年龄段被称为“犯罪年龄”。
“通过比较研究,当前青少年暴力犯罪在年龄构成、群体特征、行为模式等方面都呈现出新的趋势。”8月31日,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胡钢在接受千龙网记者采访时说,几年前,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龄还在17岁以上,而现在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龄却已经低于16岁了。
“在校学生犯罪人数增长迅速,这是其一。”胡钢详细介绍说,这主要是一些地方,学校、社区和家长对学生疏于管理。而青少年又属于社会不良风气的易感人群,在得不到及时正确的提醒和指导的情况下,就有可能误入歧途,直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在近几年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团伙犯罪案件的比例高达2/3。胡钢介绍说,青少年具有比较强烈的寻求集体归属感的心理诉求,在学校中会很自然地形成各种“团体”,而某些团体是具有一定“攻击性”的。当这些“攻击性团体”中的少数提出“攻击性”意愿时,团体的其他成员就可能受趋同心理影响而加以附和行动,情况严重的就构成共同犯罪。
“暴力抢劫犯罪比例居高不下,这是第二个主要特征。”有统计资料显示,近几年的青少年犯罪中,抢劫案件占到55%,盗窃案件占28.5%,其他案件占16.5%。此外,青少年作案模式还具有周密化、凶残化、高科技化的特征。
据胡钢介绍,青少年犯罪以往大多属于偶发型和冲动型。而近来,青少年抢劫案大多经过了事前的周密策划和细致分工,个别案例中甚至出现过“模拟演习”。一些青少年犯罪时根本不计后果,即使造成被害人伤残和死亡也毫不在乎。一些青少年刻意模仿某些电视、电影中过于渲染的犯罪情节作案。而个别青少年利用高科技手段,攻击重要的计算机系统、制作传播电脑病毒、破解他人银行帐号密码等以达到自我炫耀或者盗取财物的目的。
“犯罪年龄大约是每四年就下降两岁。”胡钢说,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最新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
2001年,北京市对在押的267名未成年罪犯的年龄统计中显示,14岁犯罪的有41人,占15.4%;15岁犯罪的有78人,占29.2%;16岁犯罪的有116人,占43.4%;17岁犯罪的有29人,占10.9%。另一项来自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的最新统计显示,也反映出青少年犯罪年龄逐年下降的趋势,从1998年至今,青少年作案平均年龄下降了2岁,由17.6周岁降为15.7周岁。
十五六岁这个年龄段被称为“易发犯罪的高危年龄”又称“犯罪年龄”,且“犯罪年龄”中出现的犯罪行为具有随意性、暴力倾向和不计后果等特点。
内外因素导致“暴力崇拜”
低龄人群的江湖习气和“暴力崇拜”现象日趋明显,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专家分析说,心理上的狭隘、自私、惟我独尊、好占上风是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内因,而不良社会环境的熏染、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缺乏则是不容忽视的外因。
8月31日上午,北京星光青少年素质教育培训机构总干事刘炜在接受千龙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低龄人群的“暴力崇拜”是主观心理内因和社会客观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
他说,少年暴力行为既有个体的心理原因,又具有复杂的社会心理背景。个体心理原因主要是青少年的个体攻击性太强,据1996年、1997年对中国城市独生子女人格发展与教育的调查表明,80%以上的城市中小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攻击性行为。
十五六岁的孩子犯罪率之所以如此高,是因为他们处在青春期,本身就比较躁动,这个年龄也是孩子社会化的关键时期,他们很容易失控,所以这个年纪处于危险阶段,不稳定的心理决定了他们比成年人犯罪更轻率。
“社会心理背景主要来自家庭和学校,缺乏关爱,缺少管教是这些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刘炜认为,家庭暴力是造成“暴力崇拜”的根源,施暴少年的家庭一般多有不幸,有家境贫寒的,有父母离异的等等。
总之,如果家庭成员文化素质低下、道德品质败坏;父母的管教方法过严或者过于溺爱或者父母疏于管教;家庭气氛紧张、不和谐,使孩子缺少关爱和安全感等情况都会对孩子的健全人格培养产生不利影响,很容易形成一种“攻击性人格”。为此,他们往往通过欺凌弱小来释放压抑,获取一种心理上的平衡。
刘炜说,学校的应试教育也使得一些孩子走上了施暴的道路。由于每个孩子的内心都渴望被关注、被接纳,应试教育却使一部分学生成了被淘汰者。于是,这些被淘汰的孩子就用暴力来报复老师和同学,以这种特殊方式来获取老师的关注与同学的认可。另外,发生在中小学生身边弱肉强食的社会现象,也是“暴力崇拜”产生的直接诱因。
而社会客观外因则主要是影视音像、网络游戏等方面的暴力文化腐蚀。据刘炜介绍,日前,一名年仅16岁的女中学生露露(化名)听说有个低年级的同学骂她,就叫来几个朋友,把那个女孩暴打一顿;另一名18岁的女生燕子(化名)参与5起抢劫,抢钱近5000元。问起她们这么做的原因,她们竟然回答说:“当班长、学习尖子远不如当大姐大威风!”
她们看到电视、录像里打打杀杀“挺牛的”,相比于单调乏味的课本上的说教和家长的唠叨,她们当然更喜欢情节生动的电影故事。看得多了,她们就觉得,认“干哥哥、干姐姐”比友谊重要,电影里的“老大”都用拳头自己解决问题,找老师、报警都是小角色。在电影中,那些大哥、小弟动不动挥刀冲上街头,都是让人佩服的英雄……正是由于这些电影电视的“蛊惑”,一些家庭幸福、在校表现良好的学生开始出轨崇尚暴力。
“暴力崇拜”的危害并不只是对孩子们肉体上的创痛,更重要的是,它很可能使孩子的心灵边缘化。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与社会犯罪研究所所长皮艺军认为,每一个孩子的内心深处都在建立一种秩序感,这种秩序感将决定他们对价值取向的判断和对世界观的选择。
他说,假如他们认为积极向上是一种良性的秩序,那么他们就会主动地去追求积极的生活方式;而如果他们认为古惑仔所谓以暴易暴的“江湖”是一种秩序,那么他们就会很狂热地崇尚暴力、信奉拳头。
如何拯救“江湖少年”
由此可见,要解决少年“暴力崇拜”,传统的批评处罚、送工读管教远远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了。为此,专家们指出,这不仅需要学校、家庭的“单线作战”,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组组长王加绵建议办家长学校,系统地向家长传授青少年心理与生理发展的知识、科学教育的技巧等,避免孩子们的心灵从小受到压抑与伤害。
其次,还应构建市、县、校三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每一所学校都要建立心理咨询室,设心理辅导教师,从而使学生的心理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发现与矫治。
王加绵认为,家长们应该与自己的孩子多交流,建立起与孩子之间的相互信任。现在的青少年接受的信息比父辈们来得要多、要复杂,而孩子们对各种信息的鉴别能力有限,遇到问题如果缺乏家长的指导,则很容易误入歧途。
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则应加强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规律及心理特征,尤其要重视对家庭教育的研究与指导,使家庭这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更加坚固,真正发挥作用。
此外,还有人撰文指出,应该建设一种文化战略,其中,电影的分级指导、网吧和游戏厅的管理、性心理教育的补课、法律知识的普及都要齐头并进。惟其如此,才能把这些孩子们从各种各样的“江湖”里挽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