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今年4月19日16时许,王佳在回家路上看见一漂亮女孩,便下意识地尾随其后。当16岁的女中学生李艳回到家开门时,王佳就上前抱住她动手动脚。李艳不停呼救,王佳要求与她“交个朋友”,并威胁晚上在附近一花园继续见面。后被警方抓获。
去年7月22日13时许,刚满16岁的王佳跟踪“袭击”一名只身回家的女大学生许萍。他谎称借纸和笔,强行闯进房门,把许按在床上。许萍见自己无法逃脱,便反复对王佳说:“你是中学生,父母抚养你不容易,你不能干违法的事!”王佳这才涨红脸匆匆跑开。案发后,他被长宁区法院少年庭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在王佳15岁那年,就曾先后有7次对少女动手动脚的“不良记录”。考虑其年纪尚小,司法机关均未追究其刑事责任。2003年4月,他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0天。同年7月,就在王佳16岁生日的第二天,他又被少年法庭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从去年服刑期满释放到今年再次涉案,时间只有短短三个月。
【少年的困扰】
“只要看见漂亮女孩,我就会忍不住跟在后面。”王佳在两次被捕的审讯笔录里都有相同的供词。今年1月,王佳刑满释放回家。父母担心他再出去“惹是生非”,就买了电脑,让他在家玩游戏。但王佳不久还是出了事。在他的电脑上网记录里,父母发现了许多不堪入目的黄色信息。
在浦东看守所,王佳追悔莫及:因为无法自控,在青春美好时光里,干下如此荒诞的傻事。如果当时有机构能帮王佳“摆脱那些好奇”的困惑,或许他就不会像今天那样犯下错。“性朦胧导致性罪错,加上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挽救不力,最终使王佳迷失在青春期的困惑中。”检察官刘守琪如此分析王佳频频涉案的原因。
【专家说法】
刘守琪分析本案后认为,“对青春期的性困惑缺乏正常有效的疏导,将导致问题积压,造成的负面反弹也会越大。一个正常交流引导的大门被封闭了,有些未成年人必然要尝试寻找其他途径,一旦误入歧途,就会难以自拔,以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刘守琪建议,有必要制定操作性强的未成年人性教育措施。一味“捂盖”与“设防”,不能根本解决个别未成年人的性罪错问题,也会给所有未成年人的性心理健康平添未知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