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6日电 据中央综治委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联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一项“闲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父母对孩子的不良行为并非放任不管,他们以说服教育、打骂等不同的方式去教育孩子,但是却没有能力去改变孩子。
在“说谎、学习成绩不好、欺负同学、抢别人钱物、偷拿别人东西、结交有违法行为的伙伴”等六种行为中,父母“不管不问”即采取放任教育方式的平均没有超过一成,打骂孩子即采取简单粗暴教育方式的平均只有三成,而平均60%的父母是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
对此,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关颖表示,在以往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研究中,通常认为简单粗暴和放任的教育方式是不良的教育方式,容易导致孩子犯罪,而说服教育是良好的教育方式。“如果说服教育可以奏效,应该有相当多的孩子不至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也就是说,父母采取什么样的教育方式会影响教育效果,但并不决定教育效果。决定教育效果的是父母对孩子的教育能力,即帮助孩子和改变孩子不良行为的能力。”
关颖认为,即使采用说服教育的方式,如果不讲究方式方法,不能说服孩子,同样会使孩子反感。因此在教育孩子过程中,父母说服孩子的能力就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