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处于的青少年男女普遍进入一种试图发现、选择和试探自己的需求对象的“寻梦”状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寻梦”双方的接触和亲近,具有未专一、不稳定、易更换的特点。这说明,交异性朋友不一定就产生,而是泛指和不同性别的朋友来往,发展普通的友谊关系。从发展学角度看,交异性朋友是必要的和有益的,但应该受到理性约束。在校学生应该避免过爱。
【关键词】 发展; 友情; 暂缓;
小时候,人们并不特别注意自己的性别。大约从小学3~4年级开始,情况发生了变化:男生和女生互相排斥。桌子中间有一条“三八线”,双方都不许对方越界。进入以后,“三八线”悄悄地消失了,异性之间的亲近情结悄然产生。它往往通过某些试探性行为表现出来,例如有意接近对方,找借口与对方讲话,主动帮助对方做事,或者请求对方帮忙等。
亲近情结的出现表明,随着性生理萌动,人不可避免地会逐渐产生相应的需求和性生理需求。这两种需求是互相联系又互相区别的,而需求和需求实现的区别也是不言而喻的。正是这两个区别决定了青少年男女之间有友情与的区别以及恋爱与**的区别。它们的区别是:友情可能带有某种朦胧的、不确定的追求的因素,但它不是性生理追求本身。恋爱具有明确的性生理追求的意向,但它还不是性生理需求的实现。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有这样的误解:认为青少年男女之间不存在纯粹的友情,哪里有友情,哪里就有。如果有一位母亲问女儿有没有男朋友,人们都理解为,她问的是有没有恋爱对象。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并不特别注意思考需求问题,不注意对人的性生理需求和需求做严格的区分,也没有注意到这两种需求的实现存在着广泛的不同步性。然而,这种混淆友情和的理解,却在实际上普遍地起着妨碍青少年发展正当友谊的负作用。
上述关于人的发展的规律说明,进入以后的男女青少年普遍不自觉地进入一种试图发现、选择和试探自己的需求对象的“寻梦”状态。一般地说,由于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他们“寻梦”的具体目标,在一个很长的时间里都是不确定的。“寻梦”的内驱力是强大的和连续的。但这种意向力的指向又是宽泛的、无确定目标的。“寻梦”中的双方的接触和亲近,具有未专一、不稳定、易更换的特点。这说明,交异性朋友并不意味着彼此就一定产生,而是泛指和不同性别的朋友之间相互来往,发展普通的友谊关系。对此,学校、老师、同学和家长都应该给予理解和宽容,不要轻率地给他们扣上恋爱的帽子。
从发展学的角度说,青少年交异性朋友是很必要的。第一、异性交往是释放能量,缓解紧张的重要途径。亲近情结所蕴含的需求,会在人体内部转化成为能量。这种内在的能量要求得到释放,释放之后才能缓解上的紧张,达到身心健康。若得不到释放,人就会在上,乃至身体上产生这样或那样的不适、烦恼、焦虑、紧张和不安,甚至会生病。异性交往是释放能量的重要的手段和途径之一。第二、异性交往能够丰富人的个性。异性之间的个性差异远比同性为大,人们若能在同性和异性中广泛地发展交往,就会对社会关系有更全面和更深切的体验,精神世界就会更丰富,个性的发展也会更全面。反之,如果人的交往局限于同性圈子,发展就可能会有某种单向性和狭隘性的缺陷。第三、异性交往有利于促进学习和工作。经验说明,在有男女共同参加的活动中,人的异性接近需要得到满足,就会激发起一定的热情和内在积极性、创造性。比起只有同性参加的活动来,人们参与有异性参加的活动会感到更加愉快,也干得更加起劲、更加出色。第四、异性交往有利于积累性别角色经验。总是局限在同性范围内活动的男女青少年,往往会对异性接触产生某种神秘感和羞怯感。当需要进行这种接触时,难免会发生一定的困难。发展异性交往是消除上述神秘感和羞怯感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因此,学校应该为男女同学的接近和交往营造良好的条件。
然而,异性交往应该是理性的和有所约束的。首先,交往要自然,要消除不自然感,光明正大地交往。其次,交往要适当,要有分寸。这里说的适当和分寸有两方面含义:其一是,交往方式要符合我国一般社会期望状况。例如,当前大多数人把某一女孩和某一男孩频繁地单独约会,视为超出友谊的界限,这就需要加以注意。虽然我们并不认为异性交往都必须集体进行,但过多、过频的单独约会,容易诱发**,容易导致的萌动,这也是客观的事实。其二是,交友活动的性质不要超越友爱的范围,就是说,不主张过早地进入恋爱角色。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男孩和女孩在交异性朋友上颇为性急,而且意识和行为又相当开放和盲目。有的竟在教室等公众场所,甚至在大街上搂抱接吻,引起人们的反感。且不说青少年学生宜不宜恋爱的问题,单就拥抱接吻而言,我们的民族文化认为,男女拥抱接吻本身就是一种准性行为。人的性行为不同于动物。动物的性行为是不分场所、不讲场合、不顾社会影响和社会反应的。人的性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最起码要顾及文明礼貌,绝不可不分场合、随时随地实施性行为。当众接吻之所以不为社会认可和接受,是因为在我们民族文化背景下,这种行为被认为是有违文明,有失尊严,有背常理的。人们认为,作为一种满足性需要的行为,若是在大庭广众的场合实施,它就有类同动物本能的低层次、低品位的庸俗行为之嫌。青少年学生本应是有知识、有文化,有修养的,本应能够维护和张扬自身人格的自重、自尊、自爱的,但却听任一时的冲动而失去自控性,这不是很遗憾吗?有人辩解说,那是个人的自由。是的,你没有违反法律,拥抱和接吻是你的自由。但是,人的行为有高雅和卑贱、稳重与轻浮、文明和庸俗、体面和羞耻、有涵养和缺乏教养之分。请问,在公众场合拥抱接吻,稳重吗?高雅吗?文明吗?体面吗?有涵养吗?它能体现你人格上的自尊、自重和自爱吗?
我们为何不主张中学生过早地恋爱呢?原因之一是,青少年学生还没有形成稳定的责任感和相应的责任能力。他们往往片面理解和追求所谓的甜蜜,而不理解,而且无力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许多事实说明,十三、四岁的孩子已经具备当父亲或母亲的生理能力,一不小心就会成为事实的父亲和母亲。显然,为人父母,光有生理能力是根本不够的。原因之二是,青少年学生发展尚未成熟,情绪和情感还不稳定,他们好冲动,自制力差,极易丧失理智。我国民间素有“干柴烈火”之说,青少年学生务必注意“干柴烈火”效应,千万别玩“干柴烈火”游戏。无数事实说明,一旦越轨,就会造成无法弥补的创伤。它会影响人的一生。原因之三是,青少年学生事业尚未定向,前途未卜。对所有在校青少年学生来说,未来的生活,很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随着环境的变迁和生活条件的改变。人的思想和价值观、审美观也会随之而改变。今天的玫瑰花,明天可能就是枯萎凋谢的苦菜花,那时,它带给人的只能是无穷的烦恼和深深的痛苦。原因之四是,恋爱影响学习,成绩下降。学习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而恋爱则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当两个人处于热恋状态时,他们内心的兴奋中心始终是花前月下之事,哪里还能够集中精力于学习呢!